原因分析:
当事人许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孟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责任追究:
当事人许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孟某某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杜某某无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