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路边的山上怎么办


简要案情:2023年06月03日15时40分许,马某驾驶宁DCV***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隆德县好兴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好水山上时由于车辆侧滑撞向墙体,致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湿滑的路面,未保持安全车速。

事故责任及认定: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