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公司注销怎么办?


发生工伤了,我该怎么办?
所谓工伤,就是因工作导致的事故伤害。一旦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办?
【第一步,收集可证明发生工伤的材料】
①第一时间,收集可证明工伤发生的全部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有目击证人的,制作证人证言,并保留联系方式。
②如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报警。
切不可私下解决,一旦误判伤情,回头再报警,将会因没有事故现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也无法认定工伤!
③保留就医及支付医疗费的凭证。
【第二步,补缴工伤保险】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
如果之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要求公司补缴!
【第三步,整理申请工伤需要的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参保证明;
tips:如果没有上述材料,要收集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考勤表、证人证言等。
③医疗诊断证明。
【第四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①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也申请延期;
②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近亲属也可在事故发生1年内提出申请。
tips:工伤认定申请应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第五步,行政部门至迟在7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①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②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tips: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作出,或发生关于劳动关系等的仲裁或诉讼的,行政部门对于工伤的认定程序中止。
【第六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需)】
如果行政部门拒绝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说对于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伤情相对稳定后,认为存在伤残的,用人单位或职工或近亲属均可向市级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鉴定不服的,还可向省级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
【第八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如需)】
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的赔付一般需通过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不予配合办理或不支付应由单位支付的款项的,可提起劳动仲裁。